一、项目背景
风湿性心脏病(以下简称“风心病”)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据文献报告,国内风心病发病率约为2.34‰,我国现有风心病患者250万~300万人。风心病病人出现症状的年龄大约在25-40岁之间,以女性多见(约占70%)。一旦出现症状,将会进行性加重,逐步丧失劳动力和自理能力。“风心病”最终只能通过外科手术才能治愈。一般的瓣膜置换手术总成功率达到98%以上,但因“风心”换瓣手术费用高昂,按我市几间医院的统计一般需要8-10万元,致使大部分患者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望钱生畏”,只好在等待治疗中病情恶化,甚至死亡;或因病丧失劳动力或负担巨额医疗费用致贫,是农村“因病致贫”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9年,市红十字会创设“一元爱心”活动,把“5.8世界红十字日”同时定为我市的“一元爱心日”,以一特定救助主题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倡导人人参与,人人向善,打造江门红十字会筹资品牌。2009年以来,以“三位一体”(即红会系统负责筹资、计生部门组织患者、医疗单位进行手术)的模式,以“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计生和贫困家庭患儿筹集手术费”为救助主题的“一元爱心”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募集善款1000万多元,成功救治了204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为丰富“一元爱心”内涵,扩大影响力,打造“一元爱心”品牌,市红十字会决定拓展“一元爱心”项目,在救治先天性心脏儿童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救治贫困或计划生育家庭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活动。
二、资助对象
凡户籍在江门三区四市,年龄在70周岁以下,患有风湿性心脏瓣膜病需行瓣膜置换手术的家庭经济困难(贫困户、低保户)或计生家庭的患者:
(一)家庭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或由该家庭所在地镇(街)出具的生活困难情况证明。
(二)受助者需已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拥有商业等其他医疗保险不予救助;对特殊原因无购买城乡医保又没有任何商业险的个别贫困计生家庭患者,享受红会定额资助,无城乡医保报销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需提供相关疾病诊断证明。
三、运作模式及部门职责
继续采用“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红十字会系统负责筹资和支付审定,计生部门负责宣传组织患者,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作为定点医疗单位负责医疗审定和手术。
(一)市红十字会:全面负责活动实施,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活动顺利开展;救助专项资金的募集和使用管理;受理救助病者的申请、资料收集、评估与审批;协调与定点医院收治救助病例;负责活动的宣传。
(二)市人口计生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对需要施行手术的患者建档立册;宣传发动和组织安排救助对象进行申请。协助红十字会在全社会筹集资金。
(三)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成立救治风湿性心脏病领导小组和医疗护理专家组,制定应急预案;负责对救助对象进行医学检查,筛选出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遵照医疗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进行精心治疗和护理;配合市红十字会开展风湿性心脏病项目的各项相关管理(如救助手术病人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定期工作总结等)。
(四)红十字会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只提供经济资助,但不承担手术风险。患者手术风险由其病情、目前医疗水平及科学的发展所决定。患者手术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由其就诊医院的医务人员详细讲解,患者及家属自愿决定是否愿意手术及是否愿意承担手术风险。
四、手术收费及资助金额标准
对符合救治条件、具备手术指征的患者进行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手术治疗。
符合救治条件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其手术费用通过新农合(城镇医保)报销和红十字会资助、个人承担解决:
(一)参加我市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先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报销;
(二)实施单瓣置换手术的受助人,每例由市红十字会和患者户口所在市、区红十字会各资助1万元,共资助2万元;实施双瓣置换手术的受助人,每例由市红十字会和患者所在市、区红十字会各资助1.5万元,共资助3万元;剩余部分全部由患者个人承担。
五、申请与资助办法
1、申请程序:
①患者在全面了解该项目实施方案的前提下,自愿申请。
②患者到其居住所在地红十字会或到当地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索取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也可到“江门市红十字会”或“江门市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
③由患者手写一份家庭情况说明,详细描述家庭成员、经济来源以及贫困程度,由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本人不能独立书写的,可由其他人代写,并注明代写人姓名,患者签字或画押。
④患者在充分理解并接受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签署《申请书》上各项内容,由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以证明和确认患者为此居住地的长期固定居民,且家境贫困无力承担手术费用。
2、 申请资料经当地镇(街道办)和市(区)人口计生局、红十字会审核、盖章后,连同其他资料包括家庭情况说明、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或由该家庭所在地镇(街)出具的生活困难情况证明、疾病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红十字会审批、盖章。
3、经市人口计生局、市红十字会审批同意后,由市红十字会将患者的有关资料送定点医院,定点医院通知申请人携带有关资料到定点医院检查,确认是否符合手术条件。
4、对经检查符合手术条件的申请人,由定点医院将名单分别报送市红十字会、市人口计生局,并择期安排办理入院进行手术治疗,同时,医院实行术后跟踪随访;对经检查不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由定点医院告知申请人,并报市红十字会备案。
5、定点医院对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审定并加具意见后保留1份,其余退还市红十字会存档及办理支付手续。
[江门市红十字会救治贫困或计划生育家庭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