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救助程序
一、 必须符合条件(包括因病或突发事件致贫的)
二、 登录开平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填写《开平市红十字会救助审批表》一式二份,或到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
三、 填写《开平市红十字会救助审批表》,填妥正面的内容,在“申请救助原因”的“申请人签名”的签名上打上右拇指的指模;背面村委会或居委会加具意见;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加具意见。
四、 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一份(包括:1、详细写出救助理由、家庭人口、生产、生活情况;2、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加具意见、盖公章;3、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加具意见、盖公章)。
五、 写一份详细救助事由(必须本人签名),签名上打上右拇指的指模。
六、 复印户口薄(包括全部家庭成员)、复印身份证,含底面(申请人及办理人)。
七、 如救助事由系幼儿引发,需复印出生证。
八、 ★若为因病致贫(需复印完整病历、住院收据或按金单)。
九、 提交2张近期生活照。
十、 经讲解后,若同意进行网上求助的,需要在所有原始资料背面盖上(本人同意网上救助并公开信息章),并由救助人本人或代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