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偿献血证》
2. 献血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如需代办的,请带备代办人身份证)
3. 医院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应列有输血费用)
4. “临床用血互助金收据附件”(应有收款印章、献血流水号)
5. 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需明确记录用血品种、用血量)
以上1-4项需用A4纸复印一份(《无偿献血证》复印本人资料页面及献血日期页面)
二、 献血者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用血应带备下列材料办理(用血)报销:
1. 《无偿献血证》
2. 献血者及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如需代办的,请带备代办人身份证)
3. 医院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应列有输血费用)
4. “临床用血互助金收据附件”(应有收款印章、献血流水号)
5. 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薄、居委会证明、婚姻证明等有效证明其中一项)
6. 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需明确记录用血品种、用血量)
以上1-4项需用A4纸复印一份(《无偿献血证》复印本人资料页面及献血日期页面)
三、18岁以下,55岁以上,本市户口的用血者应带备下列材料办理(用血互助金)报销:
1. 用血者《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如代领还需代领人《居民身份证》)
3. 户口薄(需复印户口薄户主页、用血者页)
4. 医院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应列有输血费用)
5. “临床用血互助金收据附件”(应有收款印章、献血流水号)
6. 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需明确记录用血品种、用血量)
以上1-5项需用A4纸复印一份(《户口簿》复印户主、用血者页面)
注:以上材料均需带备正本及所需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办理地点:开平市卫生局二楼无偿献血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750-2213653
附:各证件样板
身份证
户口薄户主页
户口薄用血者页
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
临床用血互助金收据附件
《献血证》献血者资料页
《献血证》献血者献血日期页
疾病证明书